姓名:王林超
手机:13656796411
邮箱:756552809@qq.com
证号:13310201710785198
律所:浙江英胜律师事务所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55号天时大厦17A-02室
来源:路桥律师——四二一解读 网址:http://www.vipshlhcc.com/ 时间:2021-09-23 14:09:54
签订合同对于每个有合作关系的个人与企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能够让自己在出现法律纠纷时有解决的依据,但是有一些人会急于工作的进展,已经产生了合作的事实,却没有签订相关的合同,想问小编这样还能履行吗?
一、民法典中未签订合同可以有事实履行吗
《民法典》中未签订合同可以有事实可以履行。
法律规定,只要合同当事人的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由此可以看出没有签字的合同也是可以履行的。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
1.遵循诚信原则
2.严格尽到自己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的义务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对于未签订的合同是可以履行的,但是也需要双方的接受和承认具体事实的履行,因为法律规定只要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就表示该合同已经成立了,合同成立的方式不限于书面形式